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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痛批领导安排加班”刷屏!官方介入!中电科最新回应→
4月4日
“中国电科员工因清明节被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聊天记录在网络上热传相关话题立刻登上微博热搜中电科最新回应
4月5日
中国电科回复媒体表示
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
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
近日
中国电科关注到
多个网络平台
根据网传
“CETC成都事业部(413)”
和“CETC-软件开发课(27)”
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
发布和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不实信息和言论
中国电科高度重视
认真排查
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
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对于传播、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
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事情经过
根据网上聊天截图显示事情起因是在中国电科“CETC-软件开发课”的微信聊天群中一位领导董某安排清明节两个人加班由于没有自愿报名人员于是自己指定了陈某与另一名员工
之后陈某明确拒绝加班要求并怒怼该领导董某另把整个部门过去在工作中时常加班的怨气通通发泄出来
陈某此举也引发多个部门同事共鸣以集体辞职来表达支持最终导致软件开发部门23人集体请求辞职硬件和其他部门员工也有几十人纷纷请辞
之后,有同事告诉陈某经公司领导开会决定“4、5号所有上个月加班超过48小时的都带薪休假一天”并赞陈某“为多少人争取到了一天带薪休假”
在该聊天大群中龚总表示“我们不要怕提意见公司运行难免有各种各样的错误就是要敢于提出来……但是,我们提意见也要讲方式方法不要伤了同事和气”随后,被怼的黄某和董某也公开道歉
四川省市两级工会已介入
4月5日上午九派新闻记者致电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调查核实
这名工作人员称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若安排员工加班需支付300%费用如果网络截图所传员工“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不超过3小时)将对其依法处罚
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将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聆听职工心声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
疑似当事人称已经离职
今天上午疑似当事人陈某回应称已经从中国电科离职
陈某在疑似个人社交媒体中回应:“谢谢大家的关心、鼓励与支持我也不开直播、不带货、不收大家的红包、礼品、不需要大家刷礼物我不想当网红只想和之前的生活一样默默无闻”
此消息引发网友关注热议陈某也获得一众网友的支持有网友表示陈某“太勇敢了”还有网友认为企业应当“依法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
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加班证据,聊天记录中要包含两个关键因素:①领导要求员工加班比如“我们今天一起加班”或者是“你周六来上班”②对应时间段的工作沟通记录或邮件
你能接受加班吗?
如何看待假期强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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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工人日报、青豆新闻、人民网、九派新闻、青豆新闻等
编辑/王丽
校对/赵润泽
责编/贾阳阳
监制/刘洁